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导航
 
商会动态
【携手共创】2023首届江南园...
【相约杭州】顺利召开3个会议考...
【苗乡行】第四天,大连无愧最美...
【苗乡行】第三天,看看他们的产...
【苗乡行】第二天,多维度思考辽...
“2023全国苗乡万里行”辽宁...
【活动报名】“2023全国苗乡...
【千亩樱花】澳森园林点亮圣城曲...
行业动态
商会的园林互联网发展方向...
2015年苗木营销网络化发展趋...
浙江首次提出建设彩色森林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建设讲话...
习近平:中国经济增速完全有可能...
杭州虎跑路开种新花新树...
杭州虎跑路开种新花新树...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文章详情
 
关于成立商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秘书处  添加时间:2020-2-20
    
各位会员:
为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工商联要求,建立商会疫情管控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会员企业人员的返工管控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因返工扩散蔓延。现通知如下:
一、  成立疫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胜洪会长
副组长:轮值副会长杨晓勇、张慧勤秘书长
组员:沈利平、郭柏峰、孙妙夫、蒋克伟、黄民强、朱锡君、王建军、林良荣、
陈煜初、张浩、韩勇伟、方万杰、周健珍、金玉兔、王敏、俞高强、
方均一、黄敏强。(全体副会长,排名不分先后)
办公室:张慧勤秘书长
成员:吴筱原
防控工作热线:陈胜洪会长13805761968 (微信同号)
张慧勤秘书长18868190240(微信同号)
轮值副会长杨晓勇13336092160(微信同号)
吴筱原18868190240(微信同号)
 
二、  明确管控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会员企业成立对应的管控工作机构,拿出管控举措,做好企业管控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2.全面管控聚集性活动。会员单位应取消或延期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互访交流,暂停举办各类大中型会议、培训和活动。
3.加强有关人员排查。协助细化排查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要求由会员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4.协助管控会员企业恢复开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积极动员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提前开工,诚信经营。
5.切实保障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权益。引导督促会员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报酬权益,不得随意解除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硬仗。
2.落实工作职责。会员企业要建立值班和工作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及时向上级工商联上报有关情况。各企业单位请于每日11:00 前将《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浙江省工商联园林花木商会群”。
3.抓准工作重点。安排专人加强对当地湖北及其市、县商会的跟踪和联系,重点掌握湖北籍员工、武汉籍员工节后返工的基本情况,加强管控的针对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浙的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4.加强防控检测。要督促会员企业开工后,确保每日上岗前对每位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有效处置。
5.努力推迟有关员工返工时间。要通过各种教育引导,推迟疫区员工、患病员工、留观员工返工时间,并注意稳定员工的情绪。
6.加强正面宣传。重视对管控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做法的搜集和宣传,坚决不信谣,不传谣。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相信在大家的通力合作下,我们一定能够遏制住病毒的蔓延,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浙江省工商联园林花木商会
2020年1月29日

[点击返回]    
 
网站首页 |  关于商会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