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3301100140400026001281
1.招标条件
杭州西站周边景观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建设,以关于杭州西站周边景观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余发 改中心【2023】235 号) 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西站枢纽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杭州西站枢纽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杭州西站周边景观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的工 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 本项目投资估算4761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4258.04万元,建设规模: 杭州西站站体周边3.16平方公里内,围绕景观提质、文化提质、环境提质三个方 面展开,以“ 山水江南、匠心杭州、创新余杭”为总体环境定位。根据路线重要 程度以及现状情况分类型的绿化提升、行道树更换、农田复耕、背景林打造、重 要节点文化氛围打造、电力上改下等内容,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建设地点为:余杭区仓前街道。工程性质:新建。
(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
的工作以外,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方案优化深化和所有专 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等,并承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 设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 包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 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工程保险的购买等工程总承包其他专项工作。其中:
2.2.1、工程设计: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方案优化深化和
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 等工作,负责设计相关的各类专项审查和论证的组织工作;
2.2.2、设备购置: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 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保修 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2.2.3、建安工程施工: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施工工作以 外,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
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包 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管 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 及配合工作。
2.2.5、工程总承包其他专项工作范围:工程相关保险购买 (在项目建设期 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责 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2.2.6、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相关内容。
(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4日
其中:
设计工期:5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25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园林工程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5) 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公园设计规范》等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 请人必须同时具备:
1.1、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1.2、相应的施工企业要求为: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 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独立 法人企业;
(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不得同时兼任) ;
(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单位员工) ;
(4)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为施工单位员工) ;
(5) 本次招标 ( 团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设置数量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由 (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以) 担 任;
5.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 (1) 企业要求中的施工 企业要求或者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5.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 (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 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 应的施工企业要求的单位) 等相关内容;
5.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施工或设计其中 一方为牵头人 (牵头人数量必须为1家) ;
(6)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 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7) 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 的投标;
(8) 其他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
②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可从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zctc.hangzhou.gov.cn)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含图纸和补充 (答疑、澄 清) 、修改文件) 。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8月11日9 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第2 开标室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 。
(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西站枢纽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杭州西站云尚观澜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陈春晓 电 话:0571-88525535
传 真:/邮 箱:2765950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5幢15层
联 系 人:陈宝春 电 话:15988459933
传 真:0571-86243788 邮 箱:625586968@qq.com
日期:2023年7月12日
来源: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002001/002001001/20230712/848979c7-4872-4672-bf6f-60185c163c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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